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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信託、監察人,讓老年財產管理「安」啦!

作家相片: 理財好聲音理財好聲音

已更新:2024年4月20日




作者:徐采蘩


孫小姐罹患了癌症,幫他辦完理賠,他問我「我不能買保險了,對嗎?」


「痊癒五年後還是能評估的,你先好好治療比較重要。」我安慰她。


「我想做信託,你知道我該怎麼做嗎?」孫小姐未婚,生了病,有了危機意識,聽銀行理專說最好把錢放信託,以免被詐騙集團騙,也希望未來有人幫她保管錢。



安養信託是什麼?

孫小姐從年輕時就喜歡買保險,在預定利率6%、4%...一路到2%,買了許多有生存金的儲蓄型保單。我建議孫小姐以自己為委託人和受益人,銀行為受託人,成立一個安養信託。她過去買的多張保單,可以用契約變更的方式,將生存保險金匯入信託專戶做為信託財產,由受託人(銀行)依信託契約之約定或委託人(孫小姐)指示,代為管理信託財產,約定個期間後,定期撥付給孫小姐做為生活費,醫療、安養機構或看護等費用,讓銀行依孫小姐的指示來管理孫小姐的信託財產。


「目前很多銀行都有開辦『預開型的信託喔』。」


我接著解釋「您可以先到銀行信託部,預開一個安養信託,預先跟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您的資產先撥入信託專戶進行財產的管理與運用,等到約定條件成就時才開始依照契約約定為您支付您的各種生活費用,例如安養機構費用、醫療費用、聘僱照護人員的費用等等,在還沒進行費用給付或信託財產收益分配前,只會收取微少的信託管理費,是養老資金的來源與運用方式。」

 


可在安養信託安排監察人角色

因為孫小姐單身,她和弟弟一家人的感情很好,我也建議在她的安養信託中安排她的弟弟做監察人的角色,監察人的角色可以協助她:


  • 1.代孫小姐監督受託事務的執行是否依信託契約照顧孫小姐。

  • 2.探訪孫小姐受照顧的情形,了解孫小姐的需求後向受託的銀行提出,例如是否需更換安養機構,或是需要新的醫療和輔具等用品,以方便受託人協助做適當的處理。

  • 3.信託契約可以賦予信託監察人同意權,約定信託契約終止或修改或孫小姐有臨時性或緊急的照顧資金需求時(例如信託契約沒有約定到之費用,但又是確實需要的支出),可以經信託監察人同意後提出申請。



快速結論:安養信託專款專用,落實制度

隨著平均壽命的延長,每個人都會面對老年的到來,安養信託除了可以減少被詐騙的風險外,專款專用由受託人協助處理財產安全及管理的問題;善用監察人制度進而落實照顧自己晚年的想法。



本文為理財好聲音的寫作陪伴計畫與徐采蘩合作優化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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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采蘩

│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師、RFA退休理財規劃師、家族信託規劃師 │專長:風險管理、退休金規劃、財富傳承規劃、高齡金融

│統一保險經紀人(股)公司總經理

 │徐采蘩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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