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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受益人卻領不到理賠金?「年金保險」的受益人跟人壽保險很不一樣!


作者:顏呈芬CFP


前幾天小哲來電,約我週六下午見面,見面時他抱了一大袋的保單,原來他媽媽上個月身故了,留下12本保單,他實在看不懂,所以請我幫忙檢視一下身故保險金及身故受益人等等問題。


這12本保單基本上没什麼問題,清清楚楚都有指定身故受益人,但問題是其中5本是年金保險,身故受益人都寫給小哲,因為三兄弟裏只有小哲還未婚,媽媽預留小哲以後成家立業的基金。


當我告訴小哲那5本「年金保險」的保單因為尚未進入給付期,是屬於媽媽的遺產,由三個兄弟均分。


小哲傻了,明明保單上寫的身故受益人是他,為什麼他領不到應有的理賠金?



「年金保險」是什麼?

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 許多人常將人壽保險和年金保險的身故受益人,混為一談,以為只要被保險人身故,保單指定的身故受益人一定可以得到保險的理賠金。實則不然。


「年金保險」主要保障投保人的「生存」。進入給付期後,投保人活著就有機會領到保險金,來提供投保人退休後的穩定收入來源。

 


年金保險跟人壽保險有什麼不一樣?


 

年金保險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有何不一樣?

保險法第135-3條規定,年金保險的年金受益人在被保險人生存期間為被保險人本人,不能另外指定或變更。但身故受益人的約定,可由要保人指定或變更。由於年金保險通常設有保證期間,若被保險人在保證期間內身故,未領完的年金就給保單約定的身故受益人。故年金險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是不一樣的。


白話翻譯:年金保險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本人,不能換人。但身故受益人可以由要保人指定或更改。如果被保險人在保證期間內過世,剩下的年金會給指定的身故受益人。

 


累積期間或年金給付期間身故,受益人大不同

因為小哲的媽媽約定85歲才開始領取年金,媽媽身故時78歲,依保單條款規定:「被保險人之身故若發生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前者,本公司將返還身故當時之年金保單價值準備金予要保人,本契約即行終止。被保險人之身故若發生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者,如仍有未支領之年金餘額,本公司應將其未支領之年金餘額依約定給付予身故受益人。」


所以保險公司依條款規定,將該筆保價金返還給要保人,即為媽媽的遺產,必須依民法繼承編規定辦理繼承。由兄弟三人均分。並計入遺產課遺產稅。


小哲的媽媽有可能不了解這一點,所以並未在身故之前做契約變更,讓年金保險進入給付期,在身故後,才能讓小哲順利拿到媽媽留給他的這筆成家立業的基金。


你是不是也以為年金保單只要指定身故受益人,就一定能領到理賠金呢?

 


為什麼要指定身故受益人?

若小哲的媽媽是在年金給付的保證期間身故,例如保證期間為20年,領了5年,就身故了,未領完的15年保證年金,就全部歸保單約定的身故受益人小哲所有。



年金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如果你希望退休後仍有穩定的收入來支撐生活,並不會在去世後讓自己辛苦賺的錢變成遺產,還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指定受益人,就可以選擇年金保險。


年金保險的種類如下表,依照個人的需求選擇適合的年金商品是非常重要的。


最後小小叮嚀

  • 妥善安排3個重要的保單關係人。即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保險法第112條: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把理賠金留給你想要給的人。

  • 清楚你買的商品種類,是人壽保險?還是年金保險?

  • 確定規劃保單的目的是愛自己?還是愛家人?

  • 你有多久沒檢視自己的保單了呢?定期檢視保單,適時調整受益人很重要。

  • 分享文章給你的朋友和家人,如需要保單檢視可以聯繫専業的CFP。



本文為理財好聲音的寫作陪伴計畫顏呈芬CFP 合作優化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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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顏呈芬CFP

│證書:CFP®國際認證高級 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 顧問師、人身保險、財產保險、信託證照

│專長:保險規劃、理財退休、稅務問題、資產傳承

│經歷:壽險公司從業30年

│和我聯繫: 顏呈芬


│專為理財顧問成立的LINE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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