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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ETF、ETF連結基金,選錯配息型態、稅務結構,會把長期報酬慢慢吃掉!

作者:張惠芳CFP/諾昇理財規劃顧問
作者:張惠芳CFP/諾昇理財規劃顧問

台股ETF超級熱門

 

還記得 2019 年嗎?談投資,主流仍是個股、房市,ETF 像是「懂的人才會買」的小眾選擇。 當時,全台持有台股ETF的受益人數約 46 萬人;但到了 2025 年 11 月底,這個數字已來到 1,202 萬人。 現在在咖啡廳、捷運上聽到「0050、0056、00878」早已不稀奇,這些代碼幾乎成了投資日常。 投信投顧公會(SITCA) 統計顯示,截至 2025 年 11 月底,台股ETF規模突破 3.6 兆元,再加上 台股共同基金 7,805 億元,合計 逾 4.4 兆元。 很多人看到「受益人數」會驚呼:台灣人口才 2,300 萬,整體ETF受益人數高達 1,573 萬? 關鍵在於:受益人數不是獨立投資者人數。統計包含「重複計算」, 例如同時持有 0050(市值型)、0056(高股息)與 00878(ESG高股息),就會在統計中貢獻「3人」。 這反而反映更重要的市場訊號:投資人正在從「買明牌」走向「用ETF做配置」。

 

規模創新高後,「淨報酬」有跟上嗎?

 

當投資從單一走向多元、商品越買越多、配息越領越頻繁,稅負與費用會開始決定淨報酬。 尤其對高所得者來說,不能只看報酬率排行,真正落袋的金額,才是投資的成績單。

 

台股ETF、基金的交易所得稅務

 

在與小V檢視資產時,小V問:「買ETF和基金有什麼差別?」 財務顧問回答:「個人交易上市、上櫃及興櫃股票,與公開募集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包含國內多數的ETF和基金), 自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起停止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台股ETF和基金的買賣價差,通常不會變成綜所稅主戰場; 真正容易讓高所得者在意的,是配息被視為股利、海外所得時的課稅。」

 

台股ETF股利和基金配息所得,如何課稅呢?


1. 合併計稅

 

股利併入綜所稅,按股利金額的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每戶上限 8 萬元; 適合退休族或小資族,如果沒有其他收入且稅率 5%,全年股利 94 萬元以下者皆免稅, 甚至最高可以申請 8 萬退稅

 

2. 分開計稅

 

股利不併入綜所稅,改以 28% 單一稅率 分開計算,再與其他所得稅額加總, 適合所得稅率 30% 和 40% 的高收入者。 以上投資國內投信發行ETF和基金之股息/利息收入,配息每筆達 2萬以上, 就會被課 2.11% 健保補充保費。 例:單筆領 30,000 元月配息,補充保費為 30,000 × 2.11% = 633 元。


自110年1月1日起交易未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所發行或私募的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的證書之所得,應計入基本所得額。

 

投資行為轉變,從交易導向轉為股債配置

 

ETF 和基金配息成為主流,93.3% 為配息型,從年配走向月配。 台股ETF受益人數 76% 在台股ETF,11% 在債券型ETF;債券ETF人數也有 194 萬人(2025年11月底), 債券ETF規模達 3.1 兆,穩居亞洲第一大。這代表:投資行為轉變,從交易導向轉為股債配置。

 

國內高股息ETF賺錢才能配息

 

股息成分為股利、利息當期皆可配發,不受基金績效表現影響; 而收益平準金目前受行政命令限制,需符合相關限制後才能配發。 另收益分配若包含已實現資本利得,ETF若有帳面未實現虧損, 需抵減當期已實現資本利得後之餘額方可配發,故會讓已實現資本利得的可配息餘額下降。 已實現損益+未實現損益>0 會有「資本利得」配息,所以若配息來源是資本利得,通常免稅; 配息成分為股利、利息就要繳稅。組成比例每檔ETF不同,詳見公開說明書。 有些高資產族群偏好高股息ETF,因為會依配息來源決定是否課稅; 退休沒有薪資收入、只有高股息配息時,若稅率 5%,股利所得 94 萬元以下可能免稅, 甚至可申請退稅(上限 8 萬)。

 

境外基金和ETF配息

 

99年1月1日後實施個人海外所得。海外所得依所得稅法第8條 規定,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以外之所得。 海外所得項目如海外薪資、利息、股息、價差(美股、日股等)、境外基金配息或買賣價差、 境外公司股票投資所得(如台股-KY股股利)、香港澳門所得等(不含大陸投資和所得)。 以境外基金為例,沒有硬性規定配息必須來自「已實現收益」。 基金公司可以用利息收入、股息收入配息;用已實現資本利得配息; 甚至用部分本金配息(俗稱「配到本金」)。 因此「配息看起來很穩」不等於總報酬為正;文件通常會有警語:配息可能來自本金,會壓低每股淨值,長期侵蝕本金。

 

自海外券商或複委託投資美股,只要當年度海外所得(股利、利息、資本利得等)合計達新台幣 100 萬元以上, 即全數納入「基本所得額」,適用最低稅負制;超過 750 萬元部分課徵 20%。 不論海外資金是否匯回台灣,所得均需於隔年 5 月申報;不同年度間盈虧、不同所得類別間不得互抵。


 

 

ETF連結基金

 

ETF連結基金本質上是「共同基金」,基金資產至少 90% 以上投資在「單一檔主基金(ETF)」。 以元大台灣卓越50ETF連結基金A不配息(台幣)為例,沒有另外收基金管理費, 卻有專業經理人管理;長期投資配息自動再投入產生複利效果。 沒有股利所得就沒有稅負,適合綜所稅 30%~40% 的高稅率族群; 不配息基金也適合年輕人累積財富,不需要領配息出來花。

 

投資關鍵:稅後淨報酬能不能穩定變大

 

以財務規劃角度,需要在意「稅後淨報酬」,而不是帳面報酬率。 台股上市櫃、多數ETF和公募基金買賣價差停徵證所稅,讓「累積型ETF和不配息的ETF連結基金」 更有機會把報酬留在淨值內持續複利; 但領配息會有股利課稅(合併計稅或 28% 分離課稅),單筆股利和利息給付超過 2 萬元,會被扣 2.11% 補充保費,長期稀釋總報酬。 真正需要資金時,再用有紀律的「提領策略」賣出部分持有單位,把現金流做在自己手上: 想領多少、何時領都能兼顧生活與累積效率。 提領台股ETF會有證交稅與交易成本;若同時有海外所得,記得檢視全年海外所得是否達 100 萬, 且基本所得額等項目合計是否超過 750 萬,避免稅務規劃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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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惠芳CFP/諾昇理財首席規劃顧問

  • 現職:詠言法律事務所財稅顧問、威瑞財富管理信託團隊

  • 證書:CFP®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FChFP特許財務規劃師、RFA退休理財規劃顧問、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 專長:家庭理財規劃、資產稅務規劃、退休安養規劃、財富傳承規劃、信託規劃

  • 網站:諾昇理財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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