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PRP被拒賠?原來是卡在「醫療必要性」這道門檻!
- 理財好聲音

-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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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顏呈芬CFP
在談「必要性醫療」之前,先看看最新的理賠爭議數據,就能明白為什麼這個名詞,近年成為保險理賠的「關鍵字」。這也代表「醫療必要性」已成為近年理賠爭議的最大痛點。
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2025年第2季人壽保險業理賠最新數據,申訴件數為1,314件,必要性醫療爭議件數為293件,佔申訴比率:22.30%。評議件數為718件,必要性醫療爭議件數為259件,佔評議比率:36.08%,必要性醫療爭議已經奪得2025年第2季人壽保險業理賠爭議的第一名了。

「必要性醫療」是什麼?
必要性醫療是近年保險理賠中常見的爭議焦點。根據《商益》的專訪報導,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主委羅俊瑋表示,保險公司在理賠時,不僅會依據保單條款,更會審視該醫療行為是否具備必要性;若認定不在必要性範圍內,很可能遭拒賠。
在申請醫療保險理賠時,除了有住院或治療行為外,還必須符合「必要性醫療」的標準。這個概念是保險公司判定是否應該理賠的重要依據。如果認定該醫療行為不屬於必要性醫療,即使有住院或診療,仍然有可能不理賠。
隨著新型療法的出現及使用範圍不斷擴大,造成「必要性醫療」的糾紛不斷,也是近期評議中心案件的最大爭議來源。例如:像是PRP的理賠爭議特別多,以下我們做進一步的探討。

什麼是PRP?為什麼爭議這麼多?
PRP是什麼?
PRP 是Platelet-Rich Plasma,血小板濃縮血漿。PRP 是從病人自己的血液中,經由離心分離技術提取出「高濃度血小板血漿」的注射治療。
PRP是一種低侵入性的新治療方式,主要治療對象及適應症是慢性、退化性或其他原因所致的肌腱、韌帶、或關節炎疾病。後來使用範圍不斷擴大,也被使用在剖腹生產傷口癒合及醫美除疤、養膚、頭皮生髮等等,且PRP注射治療並非每一位病人皆有效。
然而,PRP 並非健保給付項目,屬於再生醫療與自費治療領域。目前仍缺乏大規模臨床試驗證實其療效一致,因此在醫界評價不一,導致爭議頻繁。為什麼PRP爭議這麼多?
爭議的主因在於「醫療必要性」與「療效證據不足」之間的灰色地帶:
PRP尚未納入健保常規項目
衛福部並未將 PRP 列為健保給付治療,表示其療效仍屬實驗性質或個案適用。
若不是醫師依「臨床必要」的醫療,保險公司多認為屬「非必要性醫療行為」。
自費與實驗性質
PRP 的價格每次約落在新台幣 5,000~30,000 元不等。
因屬自費項目,有些保單條款會明定:實驗性、非主流、未獲核准的治療不予理賠。
各醫師見解不同
有的醫師認為PRP可以促進修復,減少疼痛;也有醫師認為證據不足,屬「輔助治療」。因此在理賠審查時,常發生「主治醫師認為必要,但保險公司醫審不認可」的情形。
醫療或住院的必要性
在保單條款裏關於『經醫師診斷有住院必要性』,解釋上不應該只以實際治療的醫師認定『有住院必要性』就認為已符合保險契約條款之定義,事實上應該以具有「相同專業醫師」在「相同情形下」通常會診斷具有住院或醫療的必要性的才符合。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度保險上易字第15號民事判決意旨參照)。許多消費者誤以為只要主治醫師願意開住院證明或接受某項治療,就等於保險會賠。但實務上並非如此。「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之本旨」是指保險契約是建立在雙方必須盡到最大善意與最大誠信的基礎上,保險公司必須考量整體「保險共同體」的利益,避免過度給付,否則將損害其他成員的權益。
3種常見住院理賠爭議實例
為符合理賠故意住院:為取得理賠而刻意「創造住院事實」的行為,但實際上並無積極治療,經常被判定為無必要性,不符保險理賠要件。
藥物施打住院爭議:某些藥物治療是否一定要住院?若該藥物在國內多數醫療常規為門診施打,保險公司可能據此認定住院不具必要性,拒絕理賠。
觀察性住院的灰色地帶:例如施打新療程後因副作用需觀察,若觀察期間無實際進行進一步治療,仍可能被判定為不具必要性。
是否為必要性醫療,專業醫療顧問的判斷標準
是否為常規治療:治療方式是否為醫療常規中會使用的處置。例如:在某些手術中施打膠原蛋白、PRP、羊膜生長因子等,被認為不符合一般醫療常規且非必要。
治療院所的必要性:例如:PRP注射,通常在門診就可以執行了,因此如果病人為了能理賠這些高額的治療費用而要求住院,則很難被認定具有住院必要性。
強而有力的療效證據:如果缺乏強而有力的證據,顯示該特定藥品或治療有比較好的效果,則難認定有醫療必要性。
治療是否適用當前的病況:例如,PRP治療通常用在慢性骨骼肌肉、退化性關節炎的疾病,不適用於創傷發生的急性期。如果在挫傷的急性期,就接受PRP治療,會被認為並非必要的用藥及治療,而且不符合一般醫療常規。
避免被拒賠,消費者如何自保?
1.了解「醫療必要性」與「醫療常規」標準
保險理賠並非依主治醫師主觀判斷,而是依「相同專業醫師於相同情況下通常會認為有醫療必要性」為準。避免選擇缺乏臨床證據的新興或昂貴自費療法(如PRP、膠原蛋白敷料)。
2.治療應符合病況與適應症
確認治療時機與病程(如急性期或慢性期)相符。若使用時機不當,容易被認為不符醫療常規而遭拒賠。
3.明確釐清醫材與藥品差異
保單若僅給付「醫師指示用藥」,非藥品性質的醫材(如膠原蛋白敷料)可能不在理賠範圍。
4.住院需具「醫療必要性」證據
若治療可於門診執行(如MRI或PRP注射),應避免為了方便而住院。若確實需住院,請醫師於病歷中明確記載醫療理由及必要天數。
5.確保資料一致與程序完備
事故原因、病歷、保險申請內容須前後一致;同時注意保單對「手術」的嚴格定義(須屬健保標準所列手術)。不要以其他保險公司的理賠作為依據,應以自身保單條款為主。
懂條款、備資料、敢爭取,才能守住權益!
對保戶而言,若醫師建議某些自費用藥,請先了解其療效與費用,並事前詢問保險公司是否可理賠。對業務員而言:應以教育方式讓保戶明白「必要性」的判斷標準,避免誤會。
「必要性醫療」是一道看不見卻最關鍵的門檻。與其事後懊悔,不如事前了解清楚。當你懂得條款,準備充分,就能在關鍵時刻,守住自己與家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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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顏呈芬CFP
│證書:CFP®國際認證高級 理財規劃顧問、高齡金融規劃 顧問師、人身保險、財產保險、信託證照
│專長:保險規劃、理財退休、稅務問題、資產傳承
│經歷:壽險公司從業30年
│和我聯繫: 顏呈芬
│部落格:「顏呈芬CFP®|誠信理財.呈芬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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